为强化监督管理,防范交易风险,促进企业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,4月3日,福建一建集团召开建立企业内部"黑名单"制度会议,会议由集团总经理助理、副总工林忠东主持,机关相关部门以及三明片区部分分公司人员参加。直属项目管理部、新城分公司、厦门分公司、南平分公司等积极响应,会前书面提出、反馈了多条意见。
林忠东提出,建立企业内部“黑名单”制度,是信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公布失信名单,并在企业内部共享信息,有助于提高辨别能力,降低经营风险,减少不诚信、不守信现象发生。要仔细甄别合作方,慎重列单,要有明确的事实、清晰违规事件,同时要增加“约谈”、“警告”等前置程序。提交“黑名单”的各基层单位、项目部还要对失信事件的真实性负责。
林忠东着重强调三点:一要对“黑名单”分类管理,对“一般黑名单”、“严重的黑名单”的对象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;二要实行动态化管理,及时更新名单;三要规范化管理,通过建立"黑名单"制度,使失信主体提高违法成本,倒逼其不断增强自身诚信意识。
全体人员还就分公司反馈的各项意见进行集中交流、共同探讨。后续将增加详细行为清单,切实做到公平公正。